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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冬季清洁取暖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3-10-10 09:49:57来源:长治市生态环境局点击:1444 次

近日,山西省长治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冬季清洁取暖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指出,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3年度省级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合计13920.64万元,专项用于长治市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工程所需。其中,

潞城区2023年散煤清零任务数18968户,冬季清洁取暖资金分配金额4546.98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金额6899.47万元,合计11446.45万元。

屯留区2023年散煤清零任务数4100户,冬季清洁取暖资金分配金额982.85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金额1491.34万元,合计2474.19万元。

长治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冬季清洁取暖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长财建二[2023]160号

潞城区、屯留区财政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冬季清洁取暖和大气、水、土壤、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晋财资环[2023]118号)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省级散煤清零资金的请示》,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3年度省级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合计13920.64万元,专项用于我市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工程所需。资金分配明细见附件1。此款收入科目列2023年“1100311 节能环保”,支出功能科目列“2110301大气”。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文后,要尽快将专项资金下达至项目单位,并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你单位参照《2023年省级冬季清洁取暖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在收到本通知起20日内将本区资金绩效目标报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财政厅,并对照报送的绩效目标表切实做好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在年度结束后,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形成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同时报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附件: 1.2023 年省级冬季清洁取暖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2.2023 年省级冬季清洁取暖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长治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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