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7 14:57:52来源:白城市人民政府点击:2410 次
10月13日,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实施“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白城市新能源产业集群化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新能源产业产值达到400亿元,初步形成集群优势明显、发展程度高、产业链条齐全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态势。到2030年,全市新能源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新能源产业产值达到800亿元,基本形成集群程度更高、竞争实力更强、企业规模更大、科技成果转化更优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格局,带动区域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以下为原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力实施“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白城市新能源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力实施“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 加快推进白城市新能源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工作方案
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集群化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级新能源产业集群,对于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整体经济跨越发展,加快实现白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鼓励新能源产业集群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一主六双”和市委“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以“五大工程”建设为突破口,以“系统谋划、集成布局、整体推进、头部引领、形成闭环”为指引,坚持新能源资源规模化开发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集群式发展理念,健全管理体制,构建发展体系,创新发展模式,持续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和转化,加快建设“陆上风光三峡”,努力创建国家级新能源产业集群。
二、主要目标
依托我市产业基础雄厚、高度集聚的明细优势,培育打造特色鲜明、链条完整、品牌高端、竞争力强、带动效应显著、引领地位更加突出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努力培育专精特新及高技术企业,打造高成长性企业聚集地、高端人才汇集地、创投资本追逐地和技术创新策源地,打造国家级新能源产业集群。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新能源产业产值达到400亿元,初步形成集群优势明显、发展程度高、产业链条齐全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态势。到2030年,全市新能源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新能源产业产值达到800亿元,基本形成集群程度更高、竞争实力更强、企业规模更大、科技成果转化更优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格局,带动区域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新能源资源规模化开发。坚持集中式开发与分布式开发并举,统筹生物质能、氢能等新能源开发建设,持续推进吉林西部国家级新能源保障基地建设。加快风光资源开发。充分利用白城风力资源、土地资源、电网接入等综合优势,以华能、远景等既有风光发电项目为基础,持续引进大型风光企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力推进风电规模化开发,加快建设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到2030年,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4000万千瓦。加速氢能产业发展。抢抓“氢动吉林”机遇,科学谋划氢能产业发展布局,前瞻性推进清洁能源电解水制“绿”氢路线,多领域开展氢能示范应用,高效能运用能源转化成果,建设“中国北方氢谷”,建成百万吨级“氢田”。到2025年,全市制氢能力达到12万吨。到2030年,全市制氢能力达到77万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二)加速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集群化发展。坚持新能源装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积极引入拥有核心技术的“头部”企业、“链主”企业和配套企业,加速风光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打造风电完整分链、光伏专精分链、储能多元分链、氢能自主分链产业链条,加快构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开展风电产业强链行动。针对产业链中还存在部分空白,强化补充技术及产品尚未驻白产业,强化产业链中弱势环节,持续提升风电行业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开展光伏产业补链行动。以引进链主企业为重点,带动上游硅料生产、零部件制造和原材料加工领域发展。积极引进硅片制造(拉棒、切片)、夹层材料、光伏电池片等产业链条薄弱环节,打造光伏全产业链集群。开展氢能产业建链行动。以白城化工产业园区为基础,强化与龙头企业合作,推进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吉电股份二期、上海电气绿醇、远景零碳氢氨等项目加快落地建设,积极探索氢能利用实践路径,打造以“可再生能源制氢建链、储存及运输强链、氢能利用延链”“制储运用”全链条、全领域、全功能氢能产业链,着力建设“中国北方氢谷”。到2025年,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竞争力的新能源装备制造龙头企业10家,营业收入突破80亿元;到2030年,龙头企业发展到20家,营业收入突破200亿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三)做大做强绿电产业园区。发挥绿电产业园区政策优势、设施优势、产业优势、区位优势,着力招引链主型新能源企业入驻,打造吉林西部新能源本地消纳示范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强化规划引领,加快完善白城市绿电园区和化工园区整体规划和各产业园详细规划,持续推进“九通一平”工作,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推动园区配套电源、电网建设与园区未来发展、重点产业布局有机衔接。打造低价供电。健全完善《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供电实施方案》,明晰园区参与风火打捆交易机制流程,明确交易运营统筹管理机制,推动省层面畅通新能源与用户直接交易通道、扩大绿电绿证交易规模。探索研究推进基于增量配电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建立绿电认证应用评价体系,创建“绿电”园区样板,着力打造成为低碳经济先导区、用电负荷集聚区、电力改革示范区。强化项目招引。以增加园区自我消纳绿电比重、减少余电上网比例、降低园区终端电价为导向,发挥低电价供电、可持续供电、低碳价绿电优势,招引国际国内500强头部企业入园。到2025年,绿电园区入驻企业达到20家,营业收入突破300亿元,到2030年,绿电园区入驻企业达到50家,力争营业收入突破800亿元。(责任单位:洮北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四)大力发展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全力抢占储能产业新赛道,努力打造从基础材料制造、零部件生产到电池装配、系统集成全产业链,建设国家级储能生产基地。推进储能项目建设。重点围绕储能电池、储能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铅碳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钒液流电池等储能装备制造产业项目。支持包括电芯、电池模组、电池管理控制系统、成套集成设备等在内的产业链关键设备形成产能,打造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到2023年,形成20万千瓦储能规模,到2030年,力争实现储能达到100万千瓦。推动储能规模化应用。推进大型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共享储能、多能互补以及分散式储能等项目多场景应用。打造示范性储能研发基地,开展校地合作提升科技服务能力,为推动白城乃至全省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和技术支撑。推广前沿技术应用。依托“陆上风光三峡”和“绿电园区”建设,利用已引进储能电池产业,推动前沿储能装备研究,探索建设高寒地区储能电站实证基地。加快推广前沿储能技术示范应用,建立具有白城特色的储能电站系统规划、运行理论体系及商业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五)努力提高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加强技术研发合作。谋划建立新能源领域创新平台,持续推进与吉林大学、中科院光机所等优势学校资源合作,加强新能源产业集群产学研合作,推动新能源产业技术不断创新和升级。积极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流动和集聚。加强产业配套延伸。紧盯新能源产业集群中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强化特色产业集聚和产业生态培育,依托重大平台、龙头企业和先进技术做强产业链,集中优势资源延伸拓展产业链条,提高区域产业配套水平。加强产用融合示范。完善市场导向的创新成果产业化机制,打造产城融合、产用耦合、产研结合多位一体的现代化示范区,增强优质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和高端产业资源集聚能力,实现应用促进产业、产业支撑应用的良性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白城市新能源产业集群化发展领导小组,在市发改委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发展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和项目建设保障。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协同推进。
(二)强化政策扶持。将新能源产业集群化高质量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一张蓝图画到底”,持续推进、久久为功。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补贴等扶持政策。研究出台地方配套政策措施,对在重点区域的集群项目在指标、土地、财税、用人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和重点倾斜。
(三)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政企对接、银企对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企业融资便利性。鼓励金融创新,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和风创投基金、绿色贷款、股权投资等,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信贷支持。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吸引新能源领域的专业人才和技术专家,培育本地人才,与高校、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专业培训和教育。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优化资源整合、优化业务流程、优化便企服务,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提高办事效率和企业满意度,切实为市场主体优环境、解难题、增动能,让营商“软环境”成为新能源产业集群化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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