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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到2027年完成3000千瓦以上光伏组件更新

2024-05-30 14:58:02来源: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点击:7411 次

5月29日,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鄞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进明州热电燃煤机组节能改造3万千瓦。支持新能源领域整机、零部件生产企业购买工艺更加先进、更加节能环保的生产设备,满足新能源市场日益增长的产能需求。到2027年完成3000千瓦以上光伏组件更新,推动光伏逆变器微型化、智能化、高效化升级。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风电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支持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企业发展,推动重点行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

原文如下: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鄞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鄞政发〔2024〕3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鄞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部署,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深化创新驱动,有力支撑“224X”千百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培育,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521”工程,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现制定鄞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完善提升四大行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链条,提升全社会企业和居民获得感,加快推动鄞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规律,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打好政策“组合拳”,引导企业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和规模效应。

——标准牵引、提优汰劣。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快制定修订、有序推动落实各领域标准。以标准为引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统筹谋划,充分尊重企业和消费者意愿,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破解堵点卡点,重点支持需求迫切、拉动效应大但成本较高的各类消费品以旧换新,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企力可担、群众有感。

(三)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区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培育省级以上制造业数字化标杆试点单位40个,全区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实现年销售额超过40亿元,限上二手车年销售额超过5亿元,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全区全品类收运体系城乡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废旧物资集中分拣处理中心3个、废旧物资回收站点500个,机动车报废回收超3000辆/年,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7项以上,主持或参与制定行业、地方标准及“浙江制造”标准28项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推动制造业数智增能。推进大型企业智能化升级引领,打造现代化新型产业组织单元。2024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10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75%以上。以列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等国家、省级试点示范的企业为重点,推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家电和纺织等行业中小企业轻量化数字设备改造。增强数字基础设施支撑,加快甬江软件产业园(元宇宙产业园)建设。加强数字化改造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行业产业大脑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融合提升,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梯度培育。到2027年,新增工业机器人3000台、“未来工厂”2家以上,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总量达到12家以上,两化融合指数达到127。(区经信局)

2.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聚焦数字、汽车、高端装备、智能家电、新材料、关键基础件、新能源、时尚纺织服装、现代健康等重点行业和“224X”千百亿级产业集群,推进百亿工业投资工程,加快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淘汰,更新一批轻量化、智能化先进设备,支持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各类场景提供高质量产品供给。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2027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120项以上,其中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个以上。力争每年有项目列入国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支持。(区经信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的落后低效电机,开展电动机、变压器等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鼓励企业采用2级能效及以上的电动机和变频调速永磁电机。开展在役空压机更新改造,鼓励工业企业按照1级能效标准新建或改造压缩空气站。(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供电公司)

4.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进明州热电燃煤机组节能改造3万千瓦。支持新能源领域整机、零部件生产企业购买工艺更加先进、更加节能环保的生产设备,满足新能源市场日益增长的产能需求。到2027年完成3000千瓦以上光伏组件更新,推动光伏逆变器微型化、智能化、高效化升级。继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加快淘汰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每年投资2亿元以上。(区发改局、区供电公司)

5.加快生态环保设备改造升级。推动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省控以上水质和空气自动站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建成1个人工智能环境监测实验室,建成21个三江一级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完成3个水站、1个气站智能运维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危废经营单位技术改造升级,探索电镀行业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推广工业集聚区“绿岛”环境管理模式,协同“污水零直排区”“无废城市”建设,到2027年,建成2个挥发性有机物集约共享基础治理设施。(区生态环境分局)

6.推动建筑领域绿色化、数字化改造。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优化负荷供需匹配,提升用能系统能效水平。到2027年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75万平方米。推进建筑领域物联网技术运用及建筑产业平台打造,加快传感器、高速移动通讯、无线射频、近场通信及二维码识别应用,推广钢结构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机关事务局)

7.加快老旧小区住宅更新改造。加快老旧小区住宅电梯改造升级,对交付年限15年以上、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制定更新、升级或大修改造计划,到2027年累计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100台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200台以上。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化装修,推动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协同发展,鼓励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房及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化装修,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旧改类未来社区建设项目推广装配化室内装修模式。(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8.完成老旧燃气、供排水设施设备改造。结合城镇燃气整治计划,落实燃气管网新改建计划,到2027年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25个以上,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95%以上,生产经营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全覆盖。完成老旧燃气厂站更新改造2个以上,新建城市燃气管网30公里以上。推进加压调蓄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到2027年配合市水务集团完成供水泵站设施升级改造16个以上。(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9.推动城市生命线设施更新改造。推动城市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配合市级部门打造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监测平台,有序开展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到2027年,完成地下管廊改造7公里,完成桥梁改造19座。深化落实照明设施能源管理工作,新改建路灯均采用LED灯并接入“一键启闭”平台,至2027年更换老旧照明控制箱33套,增补无线遥控终端52套。(区住建局)

10.实施消防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和应对火灾突发事件能力,针对现有消防设施老旧损坏情况,结合新技术发展需求,推动开展消防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对公共建筑、老旧住宅小区以及重要场所如商场、学校、医院,尤其是高层商业体等区域开展消防设备设施更新升级,确保如灭火器、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应急照明装置等消防设备设施均符合现行执行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推动电瓶车充电设施改造升级,降低充电起火事故风险。积极引入智慧消防理念和技术,对消防监控指挥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提高火情监测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以实现消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快速调度。(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国资管理中心、东钱湖消防救援大队、东钱湖开发建设管理局)

11.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快推进环卫领域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结合垃圾分类世行二期项目,到2027年落实垃圾分类智能箱1000台,更新环卫作业车辆15辆,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改造4座以上。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到2027年提标改造污水管网20公里以上。(区住建局、区水利局、东钱湖开发建设管理局)

12.加快城市新能源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鼓励充电基础设施相关企业主动适应电动汽车转型,加快充电桩大功率供电、智能有序和车网融合互动等升级改造,及时淘汰老旧桩、故障桩、僵尸桩,到2027年底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600个以上。配合推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实现运营商在本地网间互联,降低网络时延,提升跨网访问速度。(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电公司)

13.推动公共区域和道路安防设备更新改造。按照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五统一”改革要求,有序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改造,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着力构建算力、算法一体化布局。到2027年更新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4640台,实现城市新建改建的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100%,实现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进一步拔高数字化集成系统配备水平。(区公安分局、市交警局鄞州大队)

14.加快推动公共交通新能源化。配合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27年新增和更新巡游出租车汽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80%,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巡游出租车占比超过95%。(区交通运输局)

15.有力支持交通领域设备更新。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鼓励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到2027年力争淘汰500辆以上。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7年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900台以上。落实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要求,鼓励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淘汰更新,支持新(改)建新能源货船投用。(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16.加快农业机械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淘汰30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大对农业生产耕、种、收、管、烘等环节的农机装备更新力度,到2027年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3个。(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

17.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深入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更新科创平台、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数字资源中心等仪器设备,持续完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争取到2027年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按规定配好中小学实验仪器设备,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推动实施“午休躺睡”工程。(区教育局)

18.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等景区设备更新提升,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到2027年提升4家重点旅游景区,建成智慧旅游景区4家,更新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投资额0.3亿元。积极推动剧院数字化改造。(区文广旅体局)

19.提升体育设施设备水平。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村级全民健身广场、足球场(笼式足球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体育公园等基层体育场地设施设备更新建设,鼓励学校、基层社区、镇村等适度加快老旧体育健身路径更新,有效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身需要,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考虑重大赛事要求和赛后维护利用,推动重大体育场馆建设及设备更新改造,提升综合性国际性赛事承办能力。到2027年更新区级公共体育场馆2处,更新公共体育设施160处以上。(区文广旅体局)

20.开展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广使用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超高清视频终端、4K视频终端、医疗电子等智能化产品,到2027年,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区卫生健康局)

21.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提升。加快推进宁波市第六医院扩建工程等四个重大医疗卫生基建项目,力争2026年底全部投用,新增床位1254个。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达到84%,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推动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区卫生健康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22.开展汽车换能。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每年不少于4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引导4S店用好汽车消费券政策开展以旧换新服务。对在我区购买符合条件新能源汽车并注册登记的消费者,给予一定比例补助。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区商务局、市交警局鄞州大队、区交通运输局)

23.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鼓励优化新能源汽车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深化“诚信修”试点建设及推广。(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交通局)

24.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加快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区市场监管局、市交警局鄞州大队、区商务局)

25.开展家电换智。推动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换新专项行动,鼓励支持大型家电零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并加强线上服务功能。支持优质家电产品推广应用,配套市级部门发放家电产品相应消费券。加大对新型绿色家电类零售企业的招引力度,培育壮大家电以旧换新的实施主体。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执行无理由退货承诺。(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26.推动家装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各镇(街道)、村(社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27.加快推广智能化适老化家居。积极推广智能家电、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家居产品,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支持为独居孤寡老年人家庭安装安居守护设备系统,持续推进失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8.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循环利用基地有序衔接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支持和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加强回收拆解能力建设,鼓励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线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

29.支持头部零售企业加快开展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充分利用我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流通管理的意见》政策条款,对于符合条件的依法登记的限上经营主体给予奖励,减轻二手车企业经营成本压力。培育引进优质二手车龙头企业,支持二手车出口。鼓励企业在有条件的社区配置二手商品寄卖店(点)、修理修配服务网点。鼓励头部电子产品和奢侈品零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回收、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区商务局)

30.发挥互联网平台渠道作用。借助互联网平台,推广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全流程溯源的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回收模式。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充分依托搭把手等各类移动端应用软件搭建废旧产品设备线上回收系统。(区商务局)

31.推进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鼓励对符合条件的汽车零部件、成套设备、模具、文办设备、工业机器人等设备实施再制造。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的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国资管理中心)

32.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风电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支持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企业发展,推动重点行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

(四)实施标准完善提升行动

33.加强能耗、排放标准提升。结合地方产业实际,支持龙头企业主持或参与纺织产品、金属铸件、锅炉电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及碳排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区内钢铁、火电等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和能效领跑者行动,实现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对标全覆盖。严格落实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4.加强安全标准提升。加强涉及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强制性标准落实,实现“当强则强、应强尽强”。根据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

35.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提升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等标准。打造一批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标准“领跑者”产品,加快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升级。(区市场监管局)

36.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支持企业主持或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光伏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以及再制造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深入落实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等国家标准。(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

37.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推动我区企事业单位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提升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水平。积极参与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互认,促进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衔接与兼容。(区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38.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条件符合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化提升项目。结合新一轮技改补贴政策调整,加大生产制造方式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支持力度,引导制造业加快技术改造。进一步完善技改补助政策,对“521”工程重点培育企业技改项目补助提档享受。对列入数字化改造样本标杆企业,优先推荐省市级智能制造与数字化项目,并给予一定补助。统筹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等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统筹利用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重载营运货车新能源化等。统筹利用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持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管理中心)

39.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家电家居优势产品加强市场供给,助推需求端供给端配套对接,支持企业与大型电商、商超合作,畅通供应链循环。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带动中小企业开展内外贸切换,引导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进平台、进街区、进夜市、进目录”,有序拓展国内市场。坚持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加大家电等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力度,探索绿色智能家电购买补贴机制。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持续推动政府和国有企业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工业化、建设工程品质提升等试点工作。(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国资管理中心)

40.加大回收循环利用政策支持力度。依托市级部门相关举措,配套发布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提供补贴和财政支持,促进回收行业发展。税收政策出台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研究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区商务局、区税务局)

41.优化金融支持。运用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提升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2024年力争全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超过150亿元,2027年超过200亿元。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42.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支持企业“零土地”技改,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即报即受理。高质量精准供给产业空间,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大优强、“521”工程重点培育企业等用地需求。开展统筹规划,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对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对需要拆除废旧物资标准化分拣中心的,要根据“拆一建一、先建后拆”原则,按不低于原建筑面积进行补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43.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项以上,取得重大国产化替代成果1项。提升省级以上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实施强企“521”工程,迭代升级首台(套)政策体系,通过保险补偿、认定奖励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每年新增首台(套)产品5项以上,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20项以上。(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本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目标,如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有新增任务或更高目标的,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