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1 08:34:03来源:平利县人民政府点击:6373 次
6月19日,陕西平利县发改局发布《关于规范屋顶分不收拾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文件指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为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居民在自有屋顶自筹资金开发建设的户用光伏项目为自然人项目;投资主体租赁居民屋顶等方式建设的户用光伏项目为非自然人项目。
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应顺坡安装,组件方阵表面与安装屋面的垂直高度不得超过0.3m,光伏板不得超出屋面外沿,最高点不得超过屋脊。
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以“人”字形安装,按照做防水、砌砖墩、安导轨、装组件的方式进行,光伏组件安装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得超过0.5m,应利用女儿墙等建筑构件对光伏组件进行适当围挡,保证建筑主体美观。
文件明确,禁止建设范围:
1.高速公路沿线30米内、国道沿线20米内、省道沿线15米内的房屋。
2.县城、集镇、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街(村)、景区景点规划区内的房屋。
3.存在其他不得安装的情形,如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废弃建筑、计划拆迁区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等。
原文如下:
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征求《关于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由我局牵头起草的《关于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3日,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255408803@qq.com。
附件:关于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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