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3 10:38:12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点击:1135 次
9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通知,本次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内投产(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含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在具体电量规模上,按照全区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新能源增量项目年度预测上网电量的40%确定,具体规模以竞价登记审核结果为准。
机制比例:单个新能源项目申请纳入机制的电量,暂定不超过其全部上网电量的80%。
竞价申报价格上下限:风电、光伏竞价申报上限均为0.36元/千瓦时,竞价申报下限为0.15元/千瓦时。
执行期限:风电、光伏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2年。
具体见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关于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各增量配电网、新能源发电企业: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价费规〔2025〕916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主体
(一)主体范围。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内全容量并网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含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二)组织分类。按风电和光伏两类分别组织竞价、出清。
二、竞价参数
(一)电量规模。按照全区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新能源增量项目年度预测上网电量的40%确定,具体规模以竞价登记审核结果为准。
(二)申报充足率。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0%。当竞价主体参与出清的电量规模达不到充足率要求时,则该类型机制电量总规模予以缩减,直至满足最低要求。
(三)竞价申报价格上下限。机制电价申报价格单位为“元/千瓦时”(保留三位小数,含增值税),风电、光伏竞价申报上限均为0.36元/千瓦时,竞价申报下限为0.15元/千瓦时。
(四)可申报电量上限。单个新能源项目申请纳入机制的电量,暂定不超过其全部上网电量的80%,申报机制电量比例应为1%的整数倍,申报电量单位为“兆瓦时”(保留三位小数),单个项目机制电量上限计算公式如下:
1.集中式风电机制电量=该项目核准装机容量×1811小时×(1-厂用电率2.83%)×80%。
2.分散式风电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1811小时×(1-厂用电率2.83%)×80%(含自发自用电量)。
3.集中式光伏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936小时×(1-厂用电率2.21%)×80%。
4.分布式光伏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936小时×(1-厂用电率2.21%)×80%(含自发自用电量)。
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机制电量结算时扣除自发自用电量,即“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实际结算机制电量=竞得机制电量-自发自用电量。
(五)执行期限。风电、光伏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2年。
三、其他事项
(一)请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9月上旬启动竞价登记和申报工作,在官网明确竞价方式、时间和流程安排等具体事项。请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按要求将各自辖区内新能源项目清单报送至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二)新能源项目主体自愿参与竞价,其中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可自主参与竞价,也可委托代理商代理参与竞价,代理商应为每个代理项目单独填报信息。
(三)各竞价主体要严格遵守竞价细则及相关规定,不得通过滥用市场力、使用第三方外挂软件等方式扰乱竞价秩序。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未尽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遇重大事项,请及时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竞价监督电话:0771—2328682(工作日)。
竞价监督邮箱:spjgc@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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