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德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科科长张保国就全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与监督管理经验做法,答记者问。
近年来,德州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狠抓落实,地热资源规范化管理成效显著。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德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市委主要领导专门就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进行实地调研,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地热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作,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带队赴雄安新区、大同市学习地热开发利用先进管理经验。市政府与省地矿局签订《共同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探索地热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新模式、新路径。
二是科学规划布局。2017年12月,德州市在全省率先印发了《德州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促进了地热资源的依法规范管理。充分与德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三区三线”划定相衔接,分别于2021年、2023年先后编制印发《德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德州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专项规划(2023-2027年)》,进一步优化了地热勘查与开采区块设置,明确了地热资源“十四五”期间开发利用和发展方向,立足地热资源在服务德州市重大民生工程、重大项目保障、重大产业支撑、重要资源优势的战略布局,为德州市地热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依法规范利用。开展清理整顿,依法依规对历史遗留地热井按照“三个一批”(规范一批、整合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经依法处置后限期完善手续,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予以强制关停取缔,对符合办证条件的依法进行出让登记,实现地热资源持证开采。
四是科学高效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招商引资,吸引省内外经济实体、大型企业参与地热矿业权出让、竞拍。全面推进市场化运作,严格按国家、省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出让地热矿业权,依托建成的德州市矿业权审批系统,实现矿业权审批从申请到出让登记“一站式”并联审核,促进全市地热资源制度化、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管理。
五是加强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地热清洁能源供暖优势,在全市选择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社区规模较大、物业管理规范、入住率较高的农村社区,纳入全市地热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积极推广地热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的新模式、新路径。召开全市地热绿色矿山创建现场会,印发《关于开展地热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通知》,制定地热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全面开展地热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低碳、环保、节能、高效的“德州模式”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