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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加快生物质能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划应用

2023-10-17 11:24:08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点击:1588 次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实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建材、节能门窗、节能洁具等新材料新产品,提升巩固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成效。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和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加强养殖布局优化和清洁生产,提升设施装备水平,推进粪肥还田利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预期达到9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以上,汾河流域沿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试点。统筹推进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老旧小区节能改造,鼓励运用市场化模式实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协同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持续推进太阳能光热、光伏一体化建设和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技术,加快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划应用,逐步扩大清洁能源建筑用能比例。

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提质工程。合理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内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工业企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积极推动教科文卫体等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升能源托管开放合作水平,鼓励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严格控制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合理配置办公用房资源,推进节约集约使用,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加快优化公共机构建筑用能结构,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公共机构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鼓励各级公共机构积极申报国家能效“领跑者”。到2025年,创建30家省级以上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2家以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煤炭绿色开发利用工程。组织实施“双百公关行动”,以“揭榜挂帅”等方式,鼓励引导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煤炭绿色清洁高效利用。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全市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制定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方案,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四五”期间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目标。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包括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用煤)外,完成工业企业燃料煤炭“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