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1 11:39:50来源: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点击:381 次
近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海口市锅炉提标改造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该意见拟对按要求完成锅炉提标改造的锅炉业主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补助50%。生物质锅炉提标改造,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多不超过改造费用的50%。
补助标准如下:
1、燃气锅炉提标改造,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多不超过改造费用的50%,同时不超过资金补助标准。
(1)单台容量小于等于4蒸吨
补助资金(万元)=2.5×锅炉容量+3
(2)单台容量大于4蒸吨且小于20蒸吨
补助资金(万元)=2×锅炉容量+3
(3)单台容量20蒸吨及以上
补助资金(万元)=2×锅炉容量
2、生物质锅炉提标改造,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多不超过改造费用的50%,同时不超过以下资金补助标准:
(1)单台容量小于等于4蒸吨
补助资金(万元)=3×锅炉容量+3
(2)单台容量大于4蒸吨且小于20蒸吨
补助资金(万元)=3×锅炉容量+5
(3)单台容量20蒸吨及以上
补助资金(万元)=3×锅炉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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