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9 10:55:37来源:辽宁省发改委点击:1176 次
6月5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发展绿色新能源电力全面助力辽宁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3040061号)的答复》。其中指出,省直有关部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能源产业发展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完善新能源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和交易规则,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估,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将风电光伏、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等重点项目纳入环保审批服务“三本台账”,建立绿色通道,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实施即受理即评估、评估审查同步,将环评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50%以内。三是指导各地自然资源部门针对清洁能源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优化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流程,切实压缩审批环节,为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要素保障。四是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担保、产业基金、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安排能源结构优化专项资金,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跃升、向智能升级、向绿色迈进。
原文如下: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发展绿色新能源电力全面助力辽宁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3040061号)的答复
张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强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差异化布局的建议
朝阳市地处辽西北核心区域,风能、太阳能资源禀赋和开发条件优越,新能源产业发展基础坚实。作为全省新能源发展重点布局区域,朝阳市始终立足自身资源优势,主动融入全省能源发展大局,全力推进风电、光伏、储能等能源项目落地建设。2021年12月,我委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第一批新增风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21〕517号),为朝阳市下发80万千瓦风电建设计划。2024年,我委在全省新能源富集地区及负荷中心地区布局一批总规模350万千瓦的新型储能项目,其中朝阳市布局规模70万千瓦。今年3月,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全省“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和新一轮新能源资源普查成果,统筹全省新能源资源禀赋、电网接纳能力、项目空间布局、生态环保要求等多重因素,科学有序下发一批“十五五”时期新能源指标,重点布局辽西北等风能资源富集区域,其中,向朝阳下达陆上风电、光伏建设指标规模为全省之最。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支持朝阳等地方结合自身区域资源优势,推动新能源基地建设;同时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争取早日投产见效。
二、关于加大绿色产业培育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加速推进绿氢氨醇产业发展,调兵山绿色甲醇项目、营口氢氨罐港一体化项目、铁岭离网制氢项目等纳入国家试点示范。朝阳燕山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纳入辽宁省2024-2028年抽水蓄能布局优化调整开发计划,2025年7月已启动项目可研阶段相关工作。
下一步,待国家相关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规划明确后,我委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科学布局中小型抽水蓄能站点,探索推进中小型抽水蓄能示范应用;同时积极支持朝阳市按照绿电直连政策谋划实施绿氢氨醇项目。
三、关于优化清洁能源发展环境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能源行业发展环境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改革,省内新能源(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制定印发《辽宁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建立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价格机制,统筹做好存量项目平稳衔接,稳定增量项目收益预期,通过市场化价格信号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为我省清洁能源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将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布局需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用地用林用草规模、布局和开发建设时序;四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2025年统筹“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14.4亿元、争取中央资金6.5亿元,推动清洁能源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安排能源结构优化专项资金1.4亿元,支持成品油储备及生物质发电项目电价补贴,稳步优化能源供给结构。
下一步,省直有关部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能源产业发展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完善新能源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和交易规则,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估,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将风电光伏、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等重点项目纳入环保审批服务“三本台账”,建立绿色通道,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实施即受理即评估、评估审查同步,将环评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50%以内。三是指导各地自然资源部门针对清洁能源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优化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流程,切实压缩审批环节,为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要素保障。四是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担保、产业基金、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安排能源结构优化专项资金,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跃升、向智能升级、向绿色迈进。
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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