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对《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指导意见》提出,计划到2025年,山东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一批地热能城乡供暖、生态农业等综合示范项目。到2030年,山东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1亿平方米以上,建成国家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成为全国领先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大省。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胡薄介绍,《指导意见》以“双碳”战略目标为牵引,持续深化能源革命,围绕加大清洁能源供给,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着力深化勘查评价、创新开发模式、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地热能开发规模和利用水平。
《指导意见》提出,坚持统筹谋划、重点突破,着力构建“一基地两示范”区域发展布局:以济南、淄博、东营、德州、聊城、滨州等市为重点,打造鲁西北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基地;以枣庄、济宁、泰安、日照、临沂、菏泽等市为重点,打造鲁南地热能清洁供暖示范区;以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等市为重点,打造鲁东地热能特色融合示范区。
《指导意见》明确资源勘探、项目开发、产业融合、监督管理等重点工作。深化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坚持地勘先行,科学推进浅层、中深层、干热岩地热能勘查评价。分类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不断推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由公共建筑向住宅和工业建筑延伸、由城镇向农村地区拓展。协同推动地热能产业化发展,加快地热能与农业、工商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完善地热能管理体系,指导各市编制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等相关规划,科学安排地热能发展目标任务。加强监测监管,严格执行地下水禁限采区规定。聚焦地热能产业发展需求,完善符合山东省实际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建设地热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强化项目取水和回灌监管,避免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损害。
“为了让地热能真正‘热’起来,我们结合地热资源特点,进一步明确了打造四类示范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以点带面促进地热能发展。”胡薄介绍,四类示范工程分别为推进地热能与太阳能、空气能、工业余热、天然气等多能互补,打造“地热能+”多能互补示范工程;统筹衔接地热能开发利用与城市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地热能供暖“低碳社区”示范工程;在促进乡村振兴中充分利用地热能,打造地热能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组织开展地热资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鼓励地热资源富集区打造绿色矿山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