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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滨州市拟出让地热矿业权32个

2024-07-11 15:28:14来源:滨州网点击:2558 次

近日,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政策吹风会上了解到:今年下半年,我市拟出让地热矿业权32个,区块面积92.9平方千米,涵盖供暖、温泉洗浴、养殖3类应用场景,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弥补工业用热、乡村居民冬季取暖缺口,减少煤耗。

那么,地热矿业权出让方面有什么相关政策?矿业权办理有什么相关流程?吹风会给出了回答。

关于地热矿业权管理权限。按照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放、管、服”要求,2020年调整矿业权审批权限,地热矿业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限由省级下放至市级,并明确不得二次下放。

关于地热矿业权交易。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矿业权出让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我市2021年印发了《滨州市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对包括地热资源的所有矿业权交易作了详细规定。

关于矿业权办理相关流程。一是制定出让计划。每年年底,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拟定下一年的年度出让计划,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备案。二是全面开展审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县局提报的地热出让区块,对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地热专项规划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各县区局。三是上报出让申请。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地热项目需求和勘查开发时序,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拟出让地热矿业权申请,原则上每年2次。四是完成出让前期工作。对与油气矿权重叠的地热区块,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书面征求中石化意见。依法组织完成拟出让采矿权“1报告2方案”(资源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专家评审、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制定等出让前期工作。拟订矿业权出让方案,书面征求市直发改、城乡水务、行政审批、生态环境、税务、交易中心等部门单位和地热项目所在县区政府意见;县区政府同步完成拟出让地热探矿权现场踏勘工作。矿业权出让方案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报市政府联审、批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照市政府批复的出让方案,制定《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挂牌出让;出让公告发布前,同时将《出让前期工作报告》及出让公告等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竞买人按照出让文件要求完成网上竞价、资格审查、成交结果确认、出让合同签订等工作后,到县级税务部门缴纳出让收益。竞得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办理取水许可。竞得人持《取水许可证》和相关法定资料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